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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
选举标准

(版本号:ICE8000-106-20100625-20190809-6)
(本标准)书写人:方邦鉴;提案人:方邦鉴;审议机构:世界信用组织信用标准委员会;效力等级:行政决议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保障选举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得以制定、适用与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宪法的自由原则。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赋予了人们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自由、维护社会正义的自由和发表言论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则。

(3)法律的诚信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诚信的义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将诚信原则作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则。

(4)法律的契约自由原则,也称自由约定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订立民事契约的自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契约自由原则。

1.3因适用和执行本标准而作出的行为,均应视为世界信用组织[WCO]于美国特拉华州,以鉴证方或监督方身份参与订立并发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约行为,该行为及该行为引起的相关争议,均适用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及美国联邦法律并受之保护,管辖权亦属于国际道德法院或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及美国联邦法院。如当事人对适用法律及/或管辖权法院另有约定或另有声明,其约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组织[WCO]。

1.4世界信用组织[WCO]的选举工作,应适用本标准。其他单位、个人或地区组织选举工作,可自愿适用本标准。

1.5选举工作遵循透明、监督、诚信、公平、公正原则。

1.6本标准所称选举人,是指具有选举权的单位或个人。

本标准所称候选人,是指具有被选举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7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在适用本标准的过程中,均应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行使和承担本标准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1.8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本标准的全部条款。但是,适用本标准的任一当事人,如果发现本标准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和书面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前提下,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约束。

第二章 选举方式

2.1选举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1)竞选。

竞选是候选人先按竞选条件进行竞选登记成为竞选人,然后投票人根据竞选人之间进行的竞争性演说、答辩等情况,从竞选人当中自主进行投票选出当选者。

(2)推选。

推选是指没有明确的竞选人,投票人自主投票后,从候选人当中推选出当选者。

(3)抽签。

抽签是指由竞选人或候选人抽签产生当选者。

2.2选举方式的确定:

(1)选举均应首先采用竞选方式进行,如果没有明确的竞选人,则采用推选的方式进行;

(2)出现以下情况的,如果不适宜举行二轮选举,也可以采用抽签方式进行选举:

A、推选方式中所有被选举人,都不愿意担任被选举的职务;

B、竞选方式或推选方式中获得最高票数者超过一人。

第三章 选举透明度

3.1用以下方式保证选举工作的透明度:

(1)选举方案应符合本标准,并对外公开;

(2)选举的过程应公开;

(3)只要存在可能,就应当场统计和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当然包括具体的票数及相关重要信息;

(4)选举人、候选人、第三人等有权进行验票;

(5)选举结果生效前应设置适当的公示异议期,以便人们进行异议和验票;

(6)选举过程应允许选举人、候选人、媒体、社会公众、独立人士监督;

(7)选举争议应由争议各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调查和裁决,争议各方无法对如何选定独立第三方组织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标准规定处理。

3.2选举人、候选人、媒体、社会公众、独立人士应正当地行使其监督权。

对选举争议进行调查和裁决的独立第三方应正当地履行其调查权和裁决权。

第四章 选举程序及实施

4.1选举程序如下:

(1)确定选举方案,并公布。选举组织者依据法律、章程等确定选举方案,并公布。

(2)选举人登记。如选举组织者无法确定选举人人数,可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选举人登记。逾期未进行选举人登记的,视同无选举权。

(3)竞选登记。由候选人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竞选登记。

(4)竞选人竞争。由竞选人开展演说、答辩等活动。如果没有竞选人,则直接进入下一步。

(5)向选举人发放选票,由选举人投票。选举人对竞选人进行投票,如果没有竞选人,则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6)计票。选举组织者进行选票统计,对于因形式不合格而被作废的选票,应进行明显标识和单独存放。

(7)投票结果如果出现抽签方式的适用情况,则由候选人、竞选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当选者。

(8)选举结果公示,进入异议期。

(9)公布正式的选举结果。在公示异议期内,如没有人提出异议,则于公示异议期到期后,公布正式的选举结果。在公示异议期内,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应于争议得到处理后公布正式的选举结果。

4.2选举人投票前,竞选人应停止竞选活动。选举人投票时,竞选人不得以其它方式干扰投票工作。

4.3如有可能,选举组织者应邀请第三方人士监督计票或抽签工作。

抽签工作应公开进行。

如有可能,计票工作应公开进行。

4.4人工计票时,计票工作应由二名以上(含二人,下同)的统计人员和二名以上的监督人员实施,且监督人员不得兼任统计人员。电子选举时,要确保投票人与选票数据表的分开,确保选票不被记名,确保统计软件的正确。

4.5人工选举时,实物选票最低应保管四年。电子选举时,选票记录应保存10年。选举组织部门应保证选票保管的安全性,应保证可以验票和重新计票。

4.6如果规定有选票因形式不合格而被作废的情形,选举组织部门则应努力向选举人说明,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选票被作废的情形。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追究方法

5.1当事人违反本标准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惩诫。

(2)相应的信用责任,即:承担被内部投诉、公开投诉、信用预警、内部曝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信用惩诫。

(3)相应的行业自律责任,即:公告批评、罚款、取消信用身份证、禁业等自律性惩诫。

(4)如果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约行为构成恶意失信行为,还应按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律原则向受侵害人进行惩诫性赔偿。

5.2违约责任的追究方法:

(1)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内部投诉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预警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内部曝光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曝光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联合曝光标准》,进行信用投诉和信用惩诫;

(2)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国际信用争议仲裁标准》,申请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

(3)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国际信用争议审理标准》,申请国际道德法院审理;

(4)违约者如具有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身份,当事人还有权按照《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监督标准》进行投诉;

(5)按照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或美国联邦法律,向美国特拉华州法院或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5.3本标准违约责任的承担,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动追究,违约方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侵害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权谅解违约方或与违约方达成协议。

5.4对于参与、执行、协助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员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除非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5.5违反本标准约定的行为,可以且应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违约行为或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如果在本标准适用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掩蔽、诽谤、侮辱谩骂、否定他人信用评价权利等行为,则该行为属于独立的恶意失信行为或独立的严重恶意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有权合并追究或单独追究该独立失信行为的责任。

5.6世界信用组织[WCO]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的支出列入到世界信用组织[WCO]下一年度的财务计划,经济赔偿较大的,分年度进行赔偿。

世界信用组织[WCO]承担经济赔偿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责任单位或个人追偿损失。

第六章 附则

6.1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2本标准所涉及术语,如其含义在本标准中未约定,其含义见《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

6.3各相关方依据本标准向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提交的各类资料,其版权约定见《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文件版权管理标准》。

6.4各相关方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标准的任何条款或情况未被遵守,但仍不对此不遵守情况及时地明示地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弃权方应自行承担因弃权而引起的损失等法律后果,世界信用组织[WCO]等有关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6.5本标准会被修订完善,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标准的修订,并适用本标准的最新版本,但本标准修订之前发生的行为,可不受新修订条款的约束。本标准最新中文版本的官方网址为:http://www.ice8000.org/gc/106.html

6.6本标准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可以免费无限使用;非会员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免费用于学习、培训、研究、自用、转载、引用、改编、借鉴、参考、参照。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或以其它方式侵权,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勿侵权、侵权必究。

6.7本标准版本号表述形式为:ICE8000-a-b-c-d,其中:最前端的ICE8000,表明本标准属于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标准之一;a为本标准在ICE8000体系标准集中的序号,如果本标准被废止,该序号有时会转给其它标准;b为本标准的最初撰写时间;c为本标准最新修订时间;d是本标准的修订次数。

6.8本标准由世界信用组织[WCO]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