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名單資訊的定義
《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黑名單資訊管理規則》規定:“本規則所稱黑名單資訊,是指失信事實和警示類資訊,包括國家行政調查結論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判決書、檢測結論書、媒體的公開報道、內部曝光資訊、永久曝光資訊、聯合曝光資訊等。”
黑名單資訊分為公開黑名單資訊和內部黑名單資訊。公開黑名單資訊面向不特定對象公開查閱,內部黑名單資訊僅供誠信承諾組織查閱。
二、公開黑名單資訊來源
(一)各級國家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公佈的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和警示類資訊;
(二)消費者協會等社會團體依法公佈的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和警示類資訊;
(三)媒體公佈的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和警示類資訊;
(四)資訊的利害關係人向協會提交的符合(一)、(二)、(三)條件的資訊,公示為來源異議公示期內的黑名單資訊;
(五)依據《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永久曝光規則》或《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聯合曝光規則》公佈的失信資訊。
三、 內部黑名單資訊來源
(一)國家機關未公佈的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和警示類資訊;
(二)消費者協會等社會團體未公佈的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和警示類資訊;
(三)黑名單資訊的利害關係人向協會提交的符合(一)、(二)或第十二條第(一)、(二)、(三)項規定條件的資訊,但協會難以對其來源真實性進行核實的資訊,確定為來源真實性未核實的黑名單資訊(秘密);
(四)依據《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內部曝光規則》發佈的失信資訊。
四、 上述條款釋義
上述條款以正列舉的方法,說明黑名單資訊的來源,對黑名單的定義進行進一步的表述。理解該條款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違法單位、違法事實資訊易於理解,警示類資訊不易理解。警示類資訊是指對公眾有警示作用、能夠引起公眾警覺減少公眾上當受騙機會的各類資訊。警示類資訊所反映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並不一定違法,或者說警示類資訊本身並不一定指明或證明相關單位和個人存在違法事實。
(二)ICE8000永久曝光資訊、ICE8000內部曝光資訊、ICE8000聯合曝光資訊(信用通輯令)全部記入黑名單資訊庫。
五、黑名單資訊的來源可信度
協會按黑名單資訊的來源確定來源可信度:
(一)國家機關、新聞媒體等資訊來源方自己直接向ICE8000資訊庫添加的黑名單資訊,為可信級別;
(二)協會工作人員、會員信用機構、誠信志願者徵集轉載的黑名單資訊,為較可信級別;
(三)按《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永久曝光規則》發佈的黑名單資訊,為較可信級別;
(四)按《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聯合曝光(信用通緝令發佈)規則》發佈的黑名單資訊,為可信級別;
(五)來源真實性未核實的黑名單資訊,為或有級別。
對於或有級別的資訊,因資訊來源真實性未經核實,存在失實的可能性較大,請各方充分注意該資訊的真實性。
六,關於黑名單資訊保存期限
黑名單資訊的保存期限如下:
(一)內部曝光資訊、聯合曝光資訊的保存期限為七年,該保存期限自信用責任人改正失信行為之日或獲得受侵害人諒解之日起計算。改正失信行為的日期與受侵害人諒解日期不一致的,以最早的日期為準。
(二)永久曝光資訊的保存期限為永久。
(三)其他類別黑名單資訊的保存期限為七年,自資訊入庫之日計算。
過了保存期限的黑名單信,記錄為獨享級內部信用資訊,按《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內部信用資訊管理規則》進行查詢和披露。獨享級內部信用資訊不屬於當然的負面信用記錄,不能影響信用評價結果,僅供查閱人結合實際情況參考使用。
七、黑名單資訊的查閱與使用
(一)公開黑名單資訊對外免費查詢。
(二)來源於《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內部曝光規則》的內部黑名單資訊,傳播範圍從該規則相關規定。
(三)內部黑名單資訊和來源真實性未核實的黑名單資訊為秘密資訊,僅供資訊當事人(或其授權的單位、個人)、誠信承諾組織、其他作出保密承諾的單位或個人查閱,且查閱人應作出以下承諾與保證,並附加良心誓言條款:
1、保證自己符合資訊傳播範圍,有權閱讀本資訊;
2、承諾遵循誠信原則使用信用資訊,保證不將資訊用於非法目的或用於損害資訊當事人正當權益的企圖及事項;
3、承諾對資訊保密,保證不向無權閱讀信用資訊的單位或個人傳播;
4、如果違反上述承諾與保證,願意按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信用責任。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來源於國際信用評估與監督協會[IC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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