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國際誠信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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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8000國際誠信企業家簡介

     ICE8000國際誠信企業家(簡稱國際誠信企業家)是按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規則評定的榮譽稱號,屬於社會組織公開評定的個人榮譽稱號,授予誠信經營的企業家。它有如下特點:

     一、它是一個純公益性的社會榮譽稱號。

     國際誠信企業家評定活動不向被評定對象取費。並且,作為一個社會榮譽稱號,無論企業家是否同意參與,凡被推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家,世界信用組織[WCO]均進行評定,均不徵詢企業家的意見。

     二、它是當前歷史上對企業家社會價值評判的最高標準的社會榮譽稱號,也是對企業家最高的社會褒獎。

    多年以來,人們總是將給予科學家和政治家,比如:諾貝爾獎。對於企業家,還沒有象諾貝爾獎這類的至高獎項。ICE8000國際誠信企業家的評定彌補了這一空白。我們稱之為企業家的最高榮譽,人們可以從其評定條件與程式中感知。
     (一)國際誠信企業家的評定條件為:
     1、現在所領導的企業資產在1億美元以上,本人在該企業擔任最高管理者二年以上;
   2、堅持誠信經營,本人及其所領導的企業近十年無重大失信記錄、十年以前無特別重大失信記錄;
   3、有誠信的價值觀,長期以來(至少三年以來)在所領導的企業中或公開發表的文章和新聞中,倡導誠信;
   4、有社會責任感,長期以來(至少三年以來)在所領導的企業中或公開發表的文章和新聞中,倡導為國家、社會貢獻力量;
   5、有開拓創新精神,長期以來(至少三年以來)在所領導的企業中或公開發表的文章和新聞中,倡導或鼓勵開拓創新;
   6、有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近一年內主動向紅十字會、慈善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過財物或其他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
    (二) 國際誠信企業家評定程式:
  1、他人推薦或自薦。推(自)薦信應當詳細介紹企業家的基本情況、符合評定條件的詳細論述、證明資料的來源、證明人聯繫方式。
  2、初審。協會接到推(自)薦信後,進步初步審定。
  3、第一次調查。初審通過後,協會應根據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認為不符合條件的,程式結束。
  4、公示。經調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將相關資料在網上公示,公示期五年。在公示期內,被評定人出現重大失信行為的,評定程式中止。
  5、第二次調查。協會對異議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6、公告。五年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正式評定為國際誠信企業家,頒發國際誠信企業家證書,並向社會公告。

     三、它是一個至高榮譽,也是一個至高信用監督。

     企業家一旦進入國際誠信企業家評定的公示程式,就開始受到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如果企業家及其領導的企業在長達5年的公示期內,出現重大失信行為,將無法獲得國際誠信企業家榮譽稱號。
     更為重要的是,國際誠信企業家榮譽稱號雖然是終身的,但是,如果企業家在獲得榮譽稱號後被發現不符合評定條件或企業家及其領導的企業從事了重大失信行為,則該榮譽稱號將被公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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