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

行业自律和同业监督是相对法律监督而言的,前者是民间自发的监督行为,属于私权利的社会行为,后者是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行为,属于公权利的国家行为。一般而言,前者的广度与深度高于后者,后者的力度高于前者。

9.7.1 ICE8000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的组成内容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以下元素为社会构建了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

一、对于ICE8000信用机构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

1、ICE8000体系为几乎所有的信用产品服务都制订了执业标准,并按ICE8000信用机构的需求,制订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2、ICE8000体系规定了严格的职业道德和严厉的违规责任。

3、ICE8000体系规定了执业人员培训与认证标准。

4、ICE8000体系规定了ICE8000信用机构的进入和退出条件。

5、ICE8000体系赋予了每一个执业人员和执业机构同业监督的义务和权力。

6、ICE8000体系规定了追究执业人员和ICE8000信用机构违规行为的方法与程序。

二、对于非ICE8000信用机构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

1、ICE8000体系的执业标准,非ICE8000信用机构均可以参照执行。

2、ICE8000体系为非ICE8000信用机构,制定了基本职业道德。

3、ICE8000体系对非ICE8000信用机构违反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规定了追究方法与程序。

三、对非信用评价业的已立信组织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

1、ICE8000体系赋予了已立信组织积极配合世界信用组织[WCO]调查、仲裁、审理的义务。

2、ICE8000体系赋予了已立信组织同业监督的义务。

3、ICE8000体系规定:同行业的已立信组织可以通过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本行业的标准,进行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

四、对非信用评价业的未立信组织 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

1、ICE8000体系支持人们免费为同行业的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并对其进行同业监督;

2、ICE8000体系支持各个行业的自律组织,为其会员免费建立信用档案,并将对会员的评价意见记录到其信用档案。

3、ICE8000体系也支持对未立信组织进行信用监督,并制定了失信行为调查和处理的程序。

9.7.2 ICE8000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的法律基础

对ICE8000信用机构和已立信组织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其法律基础是自由约定的法律原则。对非ICE8000信用机构和未立信组织的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其法律基础是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所以,世界信用组织[WCO]对非会员的监督力度远远低于会员。

9.7.3 ICE8000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的特点

一、具有公开透明性

有关行业自律和同业监督的标准都是公开的,运行过程也是公开的。

二、具有社会性和全面性

ICE8000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不仅包括信用评价业,也包括其它行业。

三、具有谨慎性,它以程序的正义追求结果的正义

ICE8000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机制的所有程序,都遵循了谨慎性原则,都确定了严密的程序,以确保程序的正义,并通过程序的正义追求结果的正义。比如:在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中,调查与审理完全分开。

四、具有开放性

ICE8000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参与行业自律与同业监督事务。

据《ICE8000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未立信组织,是指未获得ICE8000信用身份证的单位、个人、地区。

上述内容摘自《ICE8000信用知识入门》(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