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立信与征信
按照委托人的目的不同,信用产品(注:为便于表述,我们将信用业务、服务称为产品)可以分为立信产品与征信产品。
1.2.1立信
立信是指一个组织为了树立自身可信度,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对自己信用情况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价的行为总和。
1.2.2征信
征信是指一个组织为了降低失信风险,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对其客户、合作伙伴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的行为总和。
1.2.3立信与征信的区别
立信与征信的区别在于:
一、二者的委托目的不同。前者委托的目的是树立自身可信度和提高管理水平,后者委托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失信风险。
二、信用工作的对象不同。前者信用工作的对象是委托人自身;后者信用工作的对象是委托人的客户或合作伙伴。
三、信用服务的重点不同。前者信用服务的重点是信用评价,后者信用服务的重点是信用调查。
不过,需要指出的,关于立信与征信的分类只是概念性的,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立信业务中包括有征信的元素;征信业务中也包含有立信的元素。上述内容摘自《ICE8000信用知识入门》(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