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诚信意愿担保

5.6.1诚信意愿担保简介

诚信意愿担保是世界信用组织[WCO]创新的一个信用服务。适用标准:《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诚信意愿担保标准》(https://www.ice8000.cn/cngc/92.htm)

诚信意愿担保服务的主要内容:信用机构根据组织的申请,在组织建立ICE8000信用档案或满足其它条件后,对组织的诚信意愿提供担保。如果组织出现失信行为,信用机构将帮助受侵害人对组织进行信用惩罚,追究组织的信用责任。信用机构不对组织的违约行为,承担偿还义务。

诚信意愿担保服务对客户的价值是:向组织利害关系人证明组织具有诚信意愿,以消解利害关系人的不安心理。组织与其利害关系人在发生争议时,可以利用ICE8000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争议。

5.6.2 诚信意愿担保与信用担保的区别

信用担保是指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在某一合同签订或/及合同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的履行提供保证,如果被担保人未履约,由担保人按担保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担保是一个传统的信用服务。

诚信意愿担保是指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诚信意愿提供保证,如果被担保人出现失信行为,担保人将协助利益受侵害人追究被担保人的信用责任,保证被担保人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标准承担信用责任,如: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诚信意愿担保是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创新的一个新业务。

诚信意愿的担保人仅保证被担保人具有真实的身份和诚信的意愿,不对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做任何保证,也不对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摘自《ICE8000信用知识入门》(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